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黄河流域砒砂岩区、
多沙粗沙区、水蚀风蚀交错区和沙漠入河区等生态脆弱区域保护和治理,开展土壤侵蚀和水
土流失状况评估,实施重点防治工程。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黄土
高原塬面治理保护、适地植被建设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采取塬面、沟头、沟坡、沟道防护
等措施,加强多沙粗沙区治理,开展生态清洁流域建设。
*支持在黄河流域上中游开展整沟治理。整沟治理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系统修复、整
体保护、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一体推进。